陪诊国标落地 服务有了标准尺、边界线
缘起
●一人看病,找不到科室、不会操作自助机、记不清医嘱……老年患者、异地就医患者等群体常常面临多重现实困境,陪同就医服务由此而生。
●11月1日,《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也是陪同就医服务领域首项国家标准。
规则
服务主体
●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提供者被明确限定为“通过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公益志愿性质的陪诊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机构须依法登记,建立人员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收费应公开公示,并提供轮椅、拐杖等服务用品。
服务清单
●12项“可以”
可提供取号、代买代取基础医疗用品、引导就诊、预约检查、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记录医嘱等12项辅助性服务。
●7项“不得”
不得判读检查结果,不得参与医疗操作,不得提供医疗建议,不得代替患者或家属选择或同意治疗方案,不得调整用药方案,不得隐瞒、篡改和选择性传递关键医疗信息,不得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
行业生态
●陪诊前:陪诊机构应当与患者沟通确认信息。
●陪诊中: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与服务合同、信息宣传一致的服务。
●陪诊后:应将就诊材料逐项交由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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