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人民检察院以行政检察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涉企行政检察工作中,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目标,构建起“机制创新+平台赋能+精准履职+风险防控”四位一体工作体系,以系统化思维推动涉企检察监督从单点发力向协同共治转变,从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延伸。
在协同监督机制建设上,该院着力打破部门壁垒、凝聚涉企治理合力。创新“法治督察+执法监督+行政检察”联动模式,与兰州新区民政司法、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会签《兰州新区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联动实施办法》,针对涉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争议案件,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推动和解,合力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与此同时,推行“横向协作一体化办案模式”,民事检察监督法院执行行为,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行为,重大案件由院领导包案,两大检察联合调查、同步制发检察建议。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还深化府检联动,在与兰州新区综合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与兰州新区法院、市场监管、民政司法等多部门签订《经营主体涉诉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框架协议》《依法规制消费领域牟利性职业投诉举报部门联合框架协议》《商务和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试行)》等协作文件,建立常态化涉企治理协同规则,并联合14家行政单位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创新“复议+听证+检察官评议+专家意见”纠纷化解模式,推动多元主体协作走深走实。
在服务平台打造上,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兰州新区党群政法和社会工作部在新区综治中心设立“亲清护企、检联同行”会客厅,内设“枫桥式”检察工作室与工商联调解工作室,围绕公平公正、专业精准、高效便捷三个维度构建特色服务体系。秉持中立立场,坚持各类经营主体地位平等、法律适用统一,杜绝选择性司法,对企业诉求全程公开透明办理,注重权益双向保护,平衡企业经营自由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企劳动争议。聚焦涉企诉讼精准监督,重点纠正涉企民事审判、执行错误、超期审理、虚假诉讼等问题,建立涉企行政争议“一案一调处”机制,联合工商联、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同时搭建“检察+行政+社区”立体化基层治理网络,创新推行“四个+”特色工作法,联动法院、行政执法部门、乡镇社区等多方主体,统筹司法、行政、基层治理资源,高效处置各类涉企问题,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融合。
在案件办理模式优化上,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分级分层化解纠纷,对事实清楚、分歧较小的案件优先采取“圆桌磋商”方式,邀请执法机关、法院、企业代表面对面沟通,讲清违规风险、算清企业损失,推动行政机关自行纠正;对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参与评议,以共情促共识。该院办理的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法院规范执行程序,同时利用会客厅调解平台组织专题磋商、公开听证,帮助外省企业快速实现债权,办案成效获最高检肯定,形成可复制的涉企纠纷化解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在风险防控方面,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强化风险前置预警,将辖区内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检察保护名录,建立涉企执法“白名单”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外地执法机关未履行通报程序即冻结企业账户,第一时间介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异地执法,主动向执法机关发出风险提示函。同时通过实地走访排查企业经营风险,针对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等共性问题,向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帮助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减少涉企纠纷发生,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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