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启动
6月26日,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兰州新区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2026年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方案》,今年秋季新区39所小学(含民办)一年级计划招收123个班,共计6402名学生。届时,兰州新区第十三小学将正式启用。
《方案》明确,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持有兰州新区居住证的非新区户籍随迁子女,均为招生对象。招生工作按照“免试就近、顺序招生、公平公开、全纳接收”的原则开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调配入学”的方式分阶段推进。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7日至9日,现场确认安排在7月12日至13日,7月14日至16日完成录取及公示。
在招生顺序上,各学校按照“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个批次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内如学位不足,将依据住房凭证签发时间排序确定。这一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以户为主、有房优先”的划片原则,同时兼顾各类群体入学需求。
《方案》在优待政策中明确“长幼随学”政策,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双向调剂”将多孩家庭子女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减轻家长接送负担,回应群众关切。有需求的家长可于7月7日至9日到片区学校登记并提交申请。
此外,《方案》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待规定,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群体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同时,为减轻参与课后服务一线教师的实际困难,其子女可就近在其就职学校入学。
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招生全过程坚持政策、计划、范围、结果“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招生秩序的,将取消片区学校入学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20日到新区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审核后统一协调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已同步向社会公布,家长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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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2个问题需注意
1.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就读一年级的,由家长向户籍所在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2.适龄残疾儿童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妥善安排入学。
3.因家庭变故不能提供父母双方相关证件材料的,可提供学生实际法定监护人相关材料。
4.新区户籍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6日前,包括新区城区户籍人口和中川镇、西岔镇、秦川镇、上川镇4镇户籍人口。
5.住房凭证。购买住房的持由新区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租住户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房纳税证明。当批次相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证优先,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次之。
6.若父母唯一房产信息显示为期房,可凭现有住房凭证就近入学。
7.监护人报名时所持本人住房凭证和学生户口本地址或父母居住证的地址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住房凭证地址为准。
8.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确保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证件信息真实准确,且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现场确认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与网上登记信息和材料一致。
9.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户籍和住所分离的适龄儿童,拆迁工作正在进行的,可凭相关手续到原住址片区或临时住所片区内学校入学;已经完成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和户籍等材料。
10.重点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现场审核阶段,要特别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发现户籍、居住证、房产等方面的问题,要现场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11.对因片区学校学位紧缺无法在本片区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对不服从调配的非新区户籍适龄儿童,视作自动放弃新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须回户籍地就读。
12.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
本报记者 李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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