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柔性执结涉民生案件

2026-07-01 10:51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结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通过法院、拘留所联动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切实保障了七旬老人合法权益。

此案申请执行人系70余岁高龄老人,案件执行标的为5万余元。被执行人马某文化程度较低,始终对生效判决存有异议,长期以家庭困难、不识字为由拒绝履行付款义务。今年4月,马某到法院协商,承诺分期履行,但到期后擅自缩减付款金额与还款额度,拒不履行前期承诺,执行局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羁押期间,执行局法官及时与兰州市拘留所沟通,由拘留所分管领导冯所长、管教民警于晓春主动对接当事人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二人充分考虑被执行人文化认知薄弱等特殊情况,多次面对面谈心疏导,用通俗语言释法析理,耐心厘清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同时告知其合法申诉、再审救济渠道,循序渐进消解马某对立抵触情绪。

经多方劝导,马某主动联系家属筹齐剩余案款5800元,自愿恢复原定每月800元的还款方案。综合其认错履约态度,执行局法官依法提前解除拘留,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

此次跨部门联动协作,既刚性维护胜诉老人权益,又柔性化解群众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涉民生执行案件处置提供了良好实践范本。

本报记者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