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甘肃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部署全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办法》精准补齐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社保短板,健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
《办法》明确,本次试点采用“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承办”运行模式,立足甘肃省情精准施策、靶向破题。试点初期优先将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高风险行业平台企业纳入保障范围,严格落实平台企业“每单必保、每人必保”主体责任,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个人无需缴费。后续将根据试点运行成效,分批吸纳省内合规中小平台企业入驻,持续扩大保障覆盖面。
针对我省极端天气多发、户外作业风险高的特点,《办法》明确,从业人员执行订单期间,因沙尘暴、暴雪等极端天气造成的职业伤害,全部纳入保障认定范围。同时督促平台企业优化派单机制、完善安全防护举措,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受伤人员就近救治,有效破解极端天气下新业态劳动者维权难题。
聚焦甘肃地域辽阔、偏远县域服务薄弱的痛点,《办法》提出,全力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搭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服务网络,在重点县域设立专属服务站点,方便基层劳动者就近办事。创新推行线上视频调查、基层人社站所协助取证等便捷模式,高效解决偏远地区事故取证难、办理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大幅提升服务质效。
针对新业态用工灵活、权责模糊、易出现责任推诿等行业堵点,《办法》细化全流程管理规则、厘清各方权责。《办法》明确,劳动者多平台接单发生伤害、责任难以界定的,以同一路程首接单平台为责任主体,从制度上杜绝推诿扯皮。
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邓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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