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教练车驾驶人酒驾,依法严惩!

2026-06-09 12:18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6月1日6时许,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金崖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勤务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甘A711**的教练车行驶轨迹异常,随即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飘散出明显酒气,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现场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警示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该驾驶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拘留15日的处罚。

安全提示

教练车承担驾培教学职责,教练员作为交通安全的示范引领者,更要严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当好文明行车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