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平法庭4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免鉴定全履行

2026-06-04 09:08

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平法庭通过“以调免鉴、以和止争”的精细化调解模式,一周内成功调处4起拟启动司法鉴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各方当事人均达成和解,无需进入鉴定程序,实现当场履行、实质解纷,高效圆满化解纠纷。

4起案情相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各案原告因意外受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因双方私下协商未果诉至法院。为明确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赔偿标准,固定损失依据,4案原告均向法庭提交司法鉴定申请。而被告普遍认为原告诉求赔偿标准过高,不认可相关损失主张,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按照传统模式,案件将进入鉴定程序,历经材料审核、机构选取、现场勘验、出具鉴定意见、开庭审理等环节,周期长达数月,且会产生相应鉴定费用,极易增加当事人诉累,也容易让双方矛盾持续僵持。为促进实质高效解纷,法庭负责人摒弃“逢争议必鉴定”的机械办案思维,全面梳理案情、核查诊疗凭证、研判伤情损失,开展精细化双向调解工作。一方面精准释法、共情疏导。充分尊重原告维权诉求,理解其受伤造成的身心损害与经济损失,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及类案裁判,结合实际案情,核算合理赔偿区间,耐心释明无需司法鉴定亦可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以案释法、双向沟通。向被告清晰梳理事故责任划分及法定赔偿标准,逐项解读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的计算依据,释明需承担的全部合理赔偿责任以及启动鉴定带来的诉讼成本。

经过法官认真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疏导,4案原告均自愿放弃司法鉴定申请,各被告主动正视责任,自愿赔付原告全部合理损失。最终,4起案件均现场达成和解、当场全额履行,实现免鉴定、不开庭、全履行的高效实质解纷。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息诉止纷,对法庭暖心高效的司法服务给予高度肯定。

此次批量解纷是和平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和平法庭以前置释法、以调免鉴,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跳出程序依赖,通过扎实的释法答疑、细致的群众工作,既最大限度维护了伤者合法权益、大幅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又有效提升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下一步,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将持续立足基层司法职能,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入践行能调尽调、以调免鉴、案结事了,持续精进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实质性解纷水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本报记者 张 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