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二〇二五年生态环境公报
6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对外发布《2025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锚定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落地,以过硬治理举措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夯实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根基,护航美丽甘肃绿色低碳转型建设。
大气环境方面,全省空气质量总体平稳向好,六项污染物浓度呈现“三降二平一升”态势。全年PM2.5平均浓度25.5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持平并达到一级限值,二氧化氮、臭氧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0%、5.8%。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9.2%,空气综合质量指数3.24,同比下降2.4%。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健,全省74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97.3%,全域无劣Ⅴ类水体,黄河、长江、西北诸河三大流域水质持续保持优级。19个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Ⅱ类标准,51个国控地下水点位水质稳定。城乡饮用水水源总体安全,仅少量水源受自然条件影响出现超标。土壤、声环境、辐射环境态势平稳,农用地土壤风险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落地见效;14个地市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达标情况良好,全省辐射环境整体处于天然本底水平。
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持续加码。我省常态化开展“绿盾”专项监管,出台重要生态空间问题处置工作机制,建立闭环整改监管体系。依托定期现场核查机制推动生态问题动态清零,4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中有20个县域生态质量向好,成效位列全国前列。《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填补地方立法空白;同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山水”项目验收、“三北”工程生态监管等重点工作,不断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亮点纷呈。我省落实国家生态补偿政策,出台省级实施方案,坚持上下游共治、成本收益共享。2020年以来省级累计投入3.6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治污与生态修复,省内黄河、黑河等重点流域39个县区、13个市州建成横向补偿机制。省际协作接连取得突破,先后与川、宁、青、陕四省区签订跨界补偿协议,多地断面水质稳步提升,相关做法获国家部委通报表扬,陕甘合作还创新新增特征污染物考核核算细则。
降碳减排领域多点突破。我省健全能碳协同管理机制,顺利完成八大重点行业百家企业碳排放核查,控排企业履约成效亮眼,碳配额交易规模稳步增长。8个CCER项目完成备案,年减排二氧化碳超64万吨;省级气候投融资平台入库项目57个,落地金融授信超159亿元。我省在全国率先布局特色农特产品碳足迹地方标准编制,工矿企业产品碳足迹认证有序开展。依托清洁生产常态化管理,2025年全省完成百余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从源头助推产业绿色升级。
记者 赵万山 实习生 邓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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