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粮食领域职务犯罪庭审观摩
“现在开庭!”5月20日,随着法槌落下,由榆中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尚某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在榆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同步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公诉工作,并组织本院刑检条线干警旁听学习。
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尚某担任某市粮食局局长、国有粮食企业总经理期间,在粮食收购审批、国有资产处置、项目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违规决策,致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围绕主体身份、犯罪事实、程序问题等,采取“一事一举证”方式,依次出示干部履历表、业务购销合同、银行交易流水、电子发票、证人证言等证据,指控有力、举证规范、逻辑严密。整个庭审持续近四个小时,过程紧凑、重点突出,充分展现了公诉人的专业素养和出庭能力。
本报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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