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新《渔业法》专项普法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在东方红广场开展“警民携手护生态·全民禁渔护黄河”专项普法活动,以法治之力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以检察担当守护母亲河安澜。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的核心要点、黄河流域禁渔制度、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等群众关切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读,让“禁渔不是小事,触碰必受严惩”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原来在家门口的黄河里用电鱼设备捕鱼,也会触犯刑法。”现场一位市民在看完何某等2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例展板后感慨道。活动现场的以案说法专区,通过还原真实案件办理过程,清晰展示了非法捕捞从行为实施到司法追责的完整链条,让群众直观认识到,无论捕捞数量多少,只要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均涉嫌刑事犯罪,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同时还要承担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等生态责任。
针对群众关心的禁渔规定,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黄河流域休禁渔制度的通告》,明确黄河干流甘肃段全年禁渔的具体要求,以及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地笼网等禁用工具和方法捕捞的法律红线。同时,公布了非法捕捞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构建“水域严控非法捕捞、市场规范经营流通、餐馆合规守法经营、群众主动参与保护”的全民共治格局。
守护黄河生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系列普法宣传,加大对黄河流域非法捕捞犯罪的打击力度,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监督,以法治之力护航黄河生态保护,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屏障贡献城关检察力量,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本报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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