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二O二六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布

2026-04-11 11:20

4月10日,兰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26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全纳平等、阳光招生、公民同招原则,重点高效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完善“长幼随学”政策,全力保障好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不落一人。

各县区小学招生方案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今年我市小学阶段招生,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初中阶段招生,凡2026年毕业的本市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地升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到本市升学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本市初中学校。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预防接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划拨方案5月26日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6月25日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完成。

小学招生合理划片

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招生录取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房户关系实行排序录取入学。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探索开展多校划片试点、电脑随机录取试点、集团化、一体化办学体内学校间调配入学试点等。

2026年各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继续纳入“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进行,家长可以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者甘快办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页面办理,具体要求见各县区招生文件。

初中阶段采取对口划拨入学

城市四区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划拨方案,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小学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生源较为密集的片区,各区可结合实际按照“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实行排序划拨录取,对于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

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远郊县区可结合实际采取对口划拨或登记入学方式进行初中招生工作。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统一管理

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区统一管理。在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辖区教育局确定,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确定。

各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报名必须在所在县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

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进行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小学报名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区联办,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

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区联办,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学生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学生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

民办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升初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小学直升初中。有直升意向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报名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剩余计划面向校外招生,校外招生方式按照其他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记者 周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