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2024-03-13 09:33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兰州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针对本院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一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依法向兰州一家单位制发检察意见书,并宣告送达。该案系市院成功办理的首例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对刑事案件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其处理。兰州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该案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根据最高检、甘肃省院相关文件要求及兰州市院《兰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检察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州市检察机关关于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具体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本院行政检察部门进行审查。行政检察部门办案人经审查,认为应当对本案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故经过调阅案卷、调查核实、听取相关行政机关意见等工作后,依法向该单位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本案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宣告送达。行政检察部门办案人将加强后续追踪督促,积极跟进行政立案、处罚全过程,并与行政机关办案人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的反馈工作,保证行政机关高效执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