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夏河县发布重要限行管控措施,即日起执行→

2023-12-01 23:12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提升道路通行能力,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创造安全、有序、绿色、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甘南州夏河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对途经夏河县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的货运机动车采取限行管控措施。

(一)从兰州、临夏方向前往青海、四川方向的过境货运车辆,一律从乌玛高速王格尔塘收费站驶入,绕行至合作南收费站、王夏高速桑科收费站驶出,途经国道316线、乡道608线(青海多哇路)的过境货运车辆,禁止驶入夏河县城。

(二)从青海河南、泽库、四川方向前往兰州、临夏、同仁方向的过境货运车辆,一律从乌玛高速合作南收费站、王夏高速桑科收费站、乡道608线(青海多哇路)过境,禁止驶入夏河县城。

(三)所有大型货运车辆全时段禁止由国道316线甘加路口、勒吉合路口、王府路口驶入华吾路、人民街中路、扎西奇街、桑曲东路、桑曲西路全路段。

(四)军用物资运输以及民生保供、邮政运输、医疗卫生、市政抢修、抢险救灾等应急保障车辆不受上述规定限制,环卫、绿化等专门作业车辆每日交通高峰期间错峰作业。

(五)运输生产生活必需物资、危化品、渣土运输的货运机动车等需驶入上述限行区域的,须符合县政府相关政策规定,要提前通过“交管12123”APP程序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并要严格按通行码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线路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限行规定,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夏河县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丨甘肃交通广播(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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