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兰州将新增5处“电子眼”→

2023-11-25 23:12

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3年12月2日零时起,开始启用全市新增的5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5处“电子眼抓拍点位”

1.七里河西津西路-兰石西街路口

2.七里河西津西路-兰石东街路口

3.七里河瓜州路-兰石西街路口

4.七里河河璟巷-兰石西街路口

5.七里河河璟巷-琨瑢巷路口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记6分处罚200元)

2.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记1分处罚200元)

3.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记3分处罚200元)

4.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记3分处罚200元)

5.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处罚200元)

6.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记3分处罚200元)

7. 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 (违法代码1039,处罚100元)

8.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代码1018,处罚200元)

9.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代码1019,处罚200元)

10.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123,记1分处罚200元)

11.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记3分处罚200元)

12. 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记1分处罚50元)

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一、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二、关注“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

三、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丨兰州公安交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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