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9例民生领域典型违法案例

2022-12-28 17:52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连日来,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摸排核查有关违法违规线索,迅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针对新区某药店哄抬“布洛芬混悬液”价格的违法行为,该局开出首张罚单,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

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药店销售的头孢克肟胶囊、利咽解毒颗粒、感冒灵颗粒、布洛芬混悬液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布洛芬混悬液在其上级公司零售指导价的基础上加价销售,进销差率大幅度提高至66.7%,构成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对其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取证,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对其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749元,并处违法所得三倍罚款2247元。

下一步,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口罩、消毒杀菌用品、药品等防疫物资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通过提醒告诫、约谈、行政指导等措施,督促引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通讯员 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