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失信失责企业名单

2022-05-05 08:54

为进一步加快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加违法失信成本,现面向社会发布兰州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失信失责企业名单(第一批),具体名单及情况予以公布:

一、失信失责企业名单及基本事实

1.甘肃长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马斌。该企业开发建设的长江花园商品房项目(位于城关区靖远路街道九州大道,涉及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住宅23套),企业违规代收挪用购房群众的契税及维修基金,经九州管委会多次督促,该企业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未归还挪用的契税及维修基金,不为购房群众开具发票及签署合同,使得购房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2.甘肃金天隆科贸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黄亚轩。该企业开发建设的轩盛润邸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城关区九州大道602-612号,涉及住宅710套,企业不为购房群众开具购房发票及提供办证资料,经九州管委会多次督促后,该企业仍以资金不到位等理由拖延为购房群众开具购房发票及提供办证资料,使得购房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兰州万佳置业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陈敏。该企业开发建设的万佳润泽园商品房项目(位于城关区火车站西路613号,涉及住宅460套),企业违规代收挪用购房群众的契税,经市、区领导小组以及辖区街道、社区多次督促,该企业仍未归还被挪用的契税,且对未挪用契税的住户也以资金不足为由不为购房群众开具发票,使得购房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4.甘肃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冯祁洲。该企业开发建设的又一城·尚座商品房项目(位于安宁区培黎西街270号,涉及住宅225套),企业不配合提供和申报相关资料,经安宁区化解办以及辖区街道、社区多次督促后,该企业仍不配合购房群众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使得购房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5.白银银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周建军。该企业开发建设的瑞南紫郡商品房项目(位于安宁区安宁东路688号,涉及住宅336套),企业未向部分购房群众开具购房发票,经安宁区化解办以及辖区街道、社区多次督促后,该企业仍以资金短缺等理由不为购房群众开具购房发票,使得购房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6.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张斌。该企业开发建设的西脉家园经济适用房项目(位于七里河区西津西路939、941号,涉及住宅2374套),在该项目联审联批时,经市住建部门多次督促,该企业至今既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安全质量鉴定报告,也未提供无需进行房屋安全质量鉴定的证明材料,使得项目审批不能完成,影响后续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7.兰州市连海综合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刘和。该企业开发建设的海石新都商品房项目(位于红古区海石湾镇华龙街道中和路30号,涉及住宅300套),企业违规代收购房群众契税127.41万元,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追缴,该企业仍未退还,使得购房群众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8.甘肃国宝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孔国强。该企业开发建设的国宝汇丰医药大厦商品房项目(位于七里河区硷沟沿,涉及住宅84套),企业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30.28万元,行政罚款10万元,消防未验收先使用罚款6.9万元,经人防、住建部门多次催缴追缴,该企业仍未缴纳相关费用。

9.甘肃宅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胡小玄。该企业开发建设的紫园商品房项目(位于红古区海石湾镇华龙街道红古路49号,涉及住宅270套),企业欠缴增值税及附加税合计456.42万元,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追缴,该企业仍未缴纳税款。

10.兰州林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登分公司。企业负责人为祁雪峰。该企业开发建设的城建一号楼危旧房拆迁改造项目(位于永登县城关镇民乐街77号,涉及住宅176套),企业欠缴税款合计69.08万元,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追缴,该企业承诺每月筹资补缴税款5万元,但至今未兑现承诺补缴税款。

二、惩戒措施

一是由兰州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化解办)在政府官网、媒体公开曝光上述失信失责企业名单;二是由辖区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企业进行约谈,责令限期履行相关责任义务;三是由市化解办函告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对上述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限制;四是上述企业若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对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实际责任人,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化解“登记难”工作加强失信失责行为监管惩戒的若干措施》(甘资函〔2021〕4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