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甘肃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2022-04-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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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6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27日起至12月底,省医保局将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持续开展“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重点领域。主要从数据资源优势、结合日常监管手段、营造良好监管氛围、部门联动协同发力等四个方面展开。

整治期间,将建立重点指标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投诉举报线索、专项整治情况、智能监管结果、典型案例等信息数据分析,锁定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区域,及时预警基金运行风险,指导开展监督检查。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据了解,2021年,全省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0567家,查处4958家,追罚合计达到2.55亿元。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有效遏制了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高发频发势头。

今年,省医保局将按照《甘肃省“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的“加快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目标任务,重点加强综合监管的强度,增强基金监管的精度,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热度,确保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外,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刑侦局还介绍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欺诈骗保犯罪案件时的常见违法行为。

参保个人主要违法情形

第一种是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第二种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违法情形第一种是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住院、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第二种是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提供其他不必要医药服务,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耗材,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将超范围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盗刷医保凭证非法获利。

(来源:新甘肃·每日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