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2022-04-21 16:50

有关创业政策来啦

城关区发布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一起来看看

一、补贴对象

(一)人员类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全省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或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失业人员,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并且在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经行了失业登记和困难人员认证的)。

3.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

5.首次在城关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

(二)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设立时间要求

1.离校2年内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2.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日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申报补贴及所需材料

(一)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交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须是本人);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4.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5.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

(四)退役军人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提交

1.本人身份证、本地农村户籍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在外地创业或工作证明;

4.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5.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提交时,需携带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直接向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区就业服务中心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核实并审计;

(三)将审计合格的创业者材料提交中心会讨论研究;

(四)通过区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  芳

电话:0931-8438549

传 真:0931-8482664

邮箱:250485127@qq.com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园区F座2楼

邮 编:73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