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整治 纠治收受“红包”“持刀加价”等行为

2022-04-14 08:56

信息兰州网消息 4月13日,省卫健委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明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进行整治。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医商勾结、利益输送、商业贿赂、虚开发票、偷逃税款进行整治,从而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水平。

《方案》明确,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打击涉及新冠肺炎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同时,鼓励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严查严惩收“红包”、回扣行为方面,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方案》明确,持续整治收受“红包”等医疗乱象。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