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关于调整来酒返酒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04-12 09:46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疫情防控措施,精准管控来酒返酒人员,按照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对来酒返酒人员管控措施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两站一场”、各交通检疫卡点对所有来酒返酒人员,一律严格落实落地“三必查”,即:必须查看行程卡、查扫场所码、查问旅居史。

二、所有省外来酒返酒人员(含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均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两站一场”、交通检疫卡点现场进行核酸采样,根据来源地风险等级、人员类型,由专车闭环转运并落实相应隔离管控措施。

三、所有省外拟来酒返酒人员(含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工作单位准确报备来源地、来酒返酒时间、来酒返酒方式(航班、车次、车辆)、来酒返酒后的去向和居留地等信息,因不报备而引发疫情的要负法律责任。

四、兰州市来酒返酒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场所码、体温检测均正常,无14日内省外旅居史,在“两站一场”或交通检疫卡点核酸采样后,即可正常通行;省内其他市州(除嘉峪关市以外)的来酒返酒人员,行程卡、场所码、体温检测均正常,无14日内省外旅居史,可正常通行;嘉峪关市来酒返酒人员正常通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