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徽县密接者苟某某故意隐瞒行程行为严肃处理的通告

2022-03-28 11:56

2022年3月5日,陇南市徽县苟某某到陕西省略阳县,与确诊病例同乘出租车两个多小时。返回家中后被陇南市徽县流调组判定为密切接触者遂开展流调,工作人员对苟某某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其存在故意隐瞒大量活动轨迹,造成个别次密接人员无法及时查找,严重扰乱陇南市徽县疫情防控秩序,对疫情流调溯源工作造成重大障碍,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风险。苟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已由公安机关受案调查。目前,苟某某正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点散发,已波及多个市县,疫情输入性风险巨大。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凡来徽返徽人员,要主动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及时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史、旅居史和身体症状,拒不配合流调管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徽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