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取消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2021-12-22 09:13

信息兰州网消息 12月21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日前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全省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通知》提出,取消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省内低价电源优先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同时,加快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

《通知》明确提出,调整目录销售电价体系。取消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尚未进入市场的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要尽快进入。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目录电价中只保留居民、农业用电电价。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省内低价电源优先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通知》要求,加快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同时,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适应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需要,坚持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统筹推动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形成以市场为主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