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提醒:特殊时期,非必要不流动

2021-12-21 17:55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12月9日至12月20日,陕西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96例,其中西安市91例、延安市3例、咸阳市2例,关联疫情仍在继续发展,续发传播风险较高。

时至年关,双节将近,我省与陕西省毗邻,尤其庆阳、平凉、天水、陇南等地距离较近,人员往来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较大。为坚决落实“外方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策略,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甘肃省疾控中心提醒您:

01 减少不必要出行

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减少不必要出行,确需出行请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特殊时期,请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归来时,要提前报备回甘时间、回甘方式(航班、车次、私家车),以及回甘后居住地等信息,并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02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因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活物资运输等原因,确需由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来(返)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凡由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的其他非疫情县(市、区)来(返)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验码、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严禁离开。

03 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活动

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特殊时期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日常外出要主动配合验码、测温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04 做好健康监测,积极接种疫苗

做好个人及家人的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儿童和成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