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投案可减责 举报线索有奖励

2021-12-11 23:10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日,兰州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指出,实施电话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违法犯罪行为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投案自首,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两卡”犯罪线索。

通告称,凡是实施“两卡”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2年3月1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揭发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否则从严惩处。同时,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对非法出租、出售、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卡)或支付账户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组织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轻则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予以信用惩戒,5年内将暂停其银行账户(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户。

广大市民如发现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96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