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10月份全省交通秩序整治测评情况

2021-11-15 20:53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2021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8月修订版)和《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安全水平的通知》等要求,甘肃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减量控大”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对全省14个市州10月份汽车安全带使用率及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等“6率”进行了视频抽查测评,现将测评结果公布如下:

一、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全省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平均值为96.80%,其中:天水99%、酒泉99%、张掖98.67%、定西98.33%、庆阳98%、白银98%、武威98%、兰州97%、平凉96.14%、陇南96%、金昌95%、临夏95%、甘南95%、嘉峪关92%。

二、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率。全省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率平均值为95.62%,其中:天水99%、酒泉99%、定西98.94%、庆阳98%、武威98%、张掖96.67%、兰州96%、金昌96%、白银96%、平凉95.14%、陇南95%、临夏93%、甘南93%、嘉峪关85%。

三、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率。全省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率平均值为94.80%,其中:定西99%、庆阳98%、酒泉98%、天水98%、武威98%、兰州97%、陇南97%、张掖95.5%、金昌95%、白银92%、嘉峪关92%、甘南91%、临夏90%、平凉88.57%。

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全省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平均值为49.43%,其中:天水80%、兰州77%、定西66%、白银65%、平凉63%、金昌59%、武威58%、甘南55%、张掖52%、临夏35%、庆阳28%、酒泉25%、陇南15%、嘉峪关14%。全省普通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平均值为19.64%,其中:兰州44%、张掖33%、金昌32%、白银28%、天水26%、定西20%、甘南、武威16%、嘉峪关、陇南12%、庆阳、平凉10%,酒泉、临夏8%。

五、汽车安全带使用率。全省高速公路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平均值为99.42%,其中:庆阳99.94%、平凉99.85%、白银99.76%、天水99.75%、酒泉99.70%、兰州99.68%、嘉峪关99.55%、临夏99.55%、张掖99.52%、甘南99.49%、金昌99.32%、陇南99.15%、定西98.97%、武威97.70%。全省普通公路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平均值为99.24%,其中:平凉99.74%、天水99.67%、庆阳99.56%、白银99.47%、金昌99.45%、定西99.39%、酒泉99.34%、兰州99.30%、张掖99.25%、嘉峪关99.20%、临夏99.07%、陇南98.95%、武威98.66%、甘南98.38%。

省公安厅交管局将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重点测评工作,客观反映各市州文明交通安全水平,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减量控大”和“疏堵保畅”工作,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车时接打电话、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车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文明提升行动落实见效。

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