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小区“飞线”充电现象仍然存在

2021-08-16 10:42

小区内安装的充电设施

部分小区仍有“飞线”充电现象

8月1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提出,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最高罚款1万元。

《规定》已实施多日,兰州城区住宅小区里违规停放或违规充电的现象严重吗?各区安装充电设施进度如何?人大代表和委员有何建议?

业主

“飞线”充电现象普遍

兰飞西区物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小区确实有“飞线”充电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目前,小区物业已经在能规范停车的区域安装了充电设施,一次性可以充10辆电动自行车。

“目前,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照充电3小时收费1元,尽管如此,仍有居民觉得贵。”兰飞西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针对居民“飞线”充电的情况,物业还专门进行了排查,一家一户做工作,提醒大家注意安全,不要“飞线”充电,但收效甚微。在排查中物业还发现,有业主竟然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十多层的家中充电,这非常危险。面对这种情况,作为物业工作人员的他们也很无奈,由于没有执法权,物业只能对业主进行劝阻。同时,加强巡逻,发现有业主长时间“飞线”充电,就将电线插头拔掉。

电动自行车用起来方便,但在老旧小区充电是个难题。在安宁区万里东村小区,记者发现不按规定停放,“飞线”充电等情况依然存在。在一居民单元楼门口,有业主从楼上拉线充电的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插线板则放在一个废旧饮料瓶内,电线和插线板均暴晒在阳光下。

在安宁区委家属院内,4号楼西端有一业主从9楼“飞线”充电。电线从窗户拉下,顺着墙体垂下,并在天然气支架上固定后再横着固定在墙上,虽说插线板位置较高,但依旧暴晒在阳光下,且插线板没有包裹,一旦遇雨很有可能发生漏电现象。

七里河敦煌路一铁路家属区内,有业主将电动自行车包裹起来后充电,这样的充电方式着实存在隐患。

城关区武都路488-496号楼院就普遍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这都是长期现象,平时不充电的时候也这么放着,光是用一个塑料瓶子把插板放在里面,这多危险啊,万一小孩乱动,很容易被电到。”一位业主说。

针对“飞线”充电的情况,部分车主认为,由于小区内没有安装充电设施,他们只能这样“铤而走险”充电,或推到家中充电。“小区不仅充电的地方少,就连停车的地方都难找,在楼下停车充电也不得已。”安宁区万里东村一位业主说,由于小区内没有充电设施,无奈见别人拉线下来充电,他也就照做了。

物业

进行劝导 希望车主配合

“在我们小区一空地上,原本有一处自行车棚,目前正在安装充电设施。”安宁区委家属院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物业曾多次劝导过拉“飞线”充电的业主,但大多数业主为图方便,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物业投资安装充电设施,充电3至4小时收费1元。在充电设施投入使用后,物业将全面清理小区内“飞线”充电的乱象。

万里东村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说,为了有效遏制业主“飞线”充电,物业已经在万里西区、南区安装充电设施4个并投入使用,一组可一次性供1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目前计划安装13个充电设施,剩余的9个正在施工当中。另外,对于非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设施的情况,他们除了贴通知提醒外,也会加强巡逻,并对这些车主进行劝导,同时也希望这些车主能够配合。

张掖路街道陇西路社区城管专干薛新才说,这些“飞线”充电的旁边就是各类管线,万一充电时起火很容易引发爆炸,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跟业主进行过多次沟通,但是效果都不好,业主配合度不高。”

费家营社区党委书记说,针对辖区各小区内业主“飞线”充电的问题,社区曾多次进行过劝导,但收效甚微,由于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一遍遍劝导,业主实在不听真没办法。另外,社区也在积极与各小区物业协商,争取尽早安装充电设施,早日消除“飞线”充电给业主带来的隐患。

消防

电动自行车“上楼”危害大

记者走访了安宁区消防救援大队。该大队工程师高晓燕介绍,5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一小区发生一起电梯内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事故导致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包括一名仅5个月大的婴儿;7月24日,广州市外卖小哥林先生因在卧室给电池充电发生爆炸,导致胸部以上(关键是头面部)深Ⅱ度-Ⅲ度严重烧伤,还因为吸入了高温气体出现了吸入性损伤。“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高晓燕说,同样,即使将电池取下来拿回家充电,也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的。最好是在小区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在约定的时间内充完电就会主动断电,相对安全。

调查

近郊四区安装充电设施有多少?

记者从我市近郊四区物管办了解到,兰州市各区物管办目前正在督促有条件的小区物业安装充电设施。

城关区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全区有2700多个小区,由于面积大,且大部分老旧小区设施滞后,能安装充电设施的地方有限,全区保守估计已安装的小区占比10%。

七里河区物管办工作人员介绍,全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364个,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有200个左右。目前,已经安装了充电设施的小区不是很多,他们已经在规划,在改造老旧小区过程中将有针对性地安装充电设施。

西固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辖区各小区充电设施安装的问题,在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已经有102个小区安装了充电设施。至目前,全区老旧楼院、新建小区已经安装充电设施的有270多个小区,今年底前争取在全区363个小区安装到位。

安宁区物管办介绍,全区有小区255个,由于各小区在安装充电设施时没有在物管办报备,目前安装的不是很多。不过,物管办将督促各小区物业公司选择适宜的空地安装。

建议

制定符合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代表翟兆君告诉记者,自2019年7月,国家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涉及电动自行车不合理使用,各地相继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定,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和物业管理单位要推动在住宅小区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他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规定、措施的社会知晓度和有效实施;进一步通过宣传,提高市民对电动自行车在社区尤其是一些老旧小区不规范充电的社会危害性,进而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觉安全行为;各级政府部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和杜绝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现象,减少安全隐患;在落实国务院部委、省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必要时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范社会个体的电动自行车在居民小区的停放、充电的行为;在商圈、写字楼集中区、高校等外卖、快递热点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专业充电设施等,解决骑手充电问题,同时打造样板工程;在老旧小区改造时,要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一并考虑进去,这样做既能美化环境,也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市政协委员侯一兵说,《规定》施行已半个月,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特别是“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依然很严重。曾经是工程师的侯一兵说,电动自行车引起自燃主要表现在充电线、插线板、连接线路破损打火等。“飞线”充电多在一些年代久远的多层老楼,一般从自家窗户引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短的几米,长的甚至可达几十米,使用的充电线、插线板不达标,功率小。当初楼体设计大多使用的铝线带动大功率电器费劲,且长期高温致使外皮破损,会引发正负极短路,引发火灾。而且,“飞线”从高处垂落,电线在长期晃动中会磨损外皮,引起正负极打火,产生高温引发火灾。另外,为躲避检查干预,很多人在夜间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发现和逃生。

他建议,重点在公交车、小区公共区域、楼宇入口、电梯等处张贴宣传图片,让市民群众深刻认识不规范充电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正规安全充电设施,要考虑方便快捷,配置监控、消防等配套措施,合理做到有效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滕效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