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该县第一例袭警案件

2021-04-26 09:58

信息兰州网消息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首次对袭警罪单独设置罪名,最高刑期7年。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该县第一例袭警案件。

案例:2021年4月9日23时许,临洮县漫洼乡簸箕台村簸箕台社一村民潘某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冲突殴打其妻子,其家人因故报警。临洮县公安局漫洼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在处置潘某某殴打妻子的警情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潘某某酒后闹事、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多次辱骂挑衅执法民警,并拿起一热水瓶和烤箱上装有滚烫开水的茶壶扔向执法民警对民警进行袭击,致使一名出警民警右上肢被烫伤。负伤民警正在甘肃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4月10日临洮县公安局对潘某某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4月22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