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发布关于精准落实春节期间城乡来兰返兰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2021-02-02 10:41

为贯彻落实2021年1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和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外省来甘返乡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1﹞29号)精神,2月1日,记者从兰州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防止防疫“一刀切”“层层加码”,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兰州市就有关防控措施发出通知。

一、高风险区人员防控措施

(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高风险区人员暂缓来兰返兰。

(二)对高风险地区来兰返兰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措施,隔离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

(三)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来兰返兰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中风险区人员防控措施

(一)中风险区人员确需来兰返兰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报备。

(二)中风险区来兰返兰人员核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在“两站一场”临时留观进行核酸检测,阴性的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0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来兰返兰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低风险区人员防控措施

(一)返乡人员

1.省外低风险区返乡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村组报备,返乡时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后,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省内返乡人员无须提供核酸证明,持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省内返乡人员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二)返城人员

1.兰外低风险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交通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城后,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人员持健康码“绿码”有序流动。

2.各小区、楼院、宾馆合理规划出入通道,设立疫情防控站点,落实人员测温、验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对发现的中高风险区人员及时报告属地卫健部门并落实相应措施。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