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兰州市场未发现不合格粮油

2020-10-27 10:03

信息兰州网消息 10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了解到,10月22日,该局接到群众反映“兰州市多家粮油市场涉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食用大米”信息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赴土门墩粮油批发市场、焦家湾粮油批发市场、张苏滩粮油批发市场和近郊四区粮油购销公司、方鑫粮店,重点从销售大米的质量、流通、卫生等方面入手,现场查看索证索票、销售及环境卫生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和使用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兰州市粮食稽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25日,兰州市对全市3大粮油批发市场的上百家经营户和200余家方鑫粮店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未发现存在销售质量不合格粮油的情况。但个别粮油销售商涉嫌存在销售商标侵权大米的情况,目前已移交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兰州市已对11家粮油承储企业的78个库点和120家粮油零售网点进行了抽检,共抽取样品208份。其中,原粮(小麦)70份、食用植物油18份,大米30份,面粉90份。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重金属、真菌霉毒素、质量卫生及品质检测,确保全市粮油质量达标。在此基础上,以国家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为契机,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立了市粮油质检中心和永登、皋兰2县粮油质检站,为做好粮油质量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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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户涉嫌盗用“泰长香”大米商标

本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姚智 张秀芸)10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针对近期群众反映兰州市部分商户销售的大米涉嫌盗用“泰长香”商标,侵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切实维护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行业规范经营。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粮油经营商户进行全面核查,检查发现,部分商户销售的个别品牌大米包装上标注有“泰长香”字样,执法人员已依法对相关产品进行了登记保存。

根据相关规定,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标注“泰长香”字样的授权使用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对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同时,为了彻底摸清相关大米的质量状况,执法人员已对涉及标注字样的产品进行了全覆盖抽样,经法定机构检验,全部符合标准要求。自今年2月份以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累计7次对全市销售的大米抽检109个批次,食用油208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