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

2020-07-07 12:07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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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及要求注:未列入以上招聘计划,且有意向来校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与相关院系联系。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2020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者。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引进待遇

1.工资福利。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待遇、校内岗位津贴及学校福利。

2.住房。免费提供住房1套。

3.安家费。提供安家费25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8万元。

5.职称评聘。到校工作即日起校内绩效工资按校内副教授标准发放,按照相关规定按期转正定职为副教授职称。

四、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邮箱。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投递至招聘院系邮箱。

2.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到招聘院系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院系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面试考核前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核考察

1.专业考核。由招聘院系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招聘院系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价。

2.综合考察。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考察审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考察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备案

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0年12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九、办理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学校人事处电话:0941-825294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41-825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