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检察院联合公安 法院集中开展醉驾犯罪专项治理行动

2020-06-10 09:07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做好惩防结合,进一步遏制酒驾醉驾案件的高发态势,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兰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挂牌成立了“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基地”。日前,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城关区人民法院、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该院“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基地”对24名危驾行为人进行公开训诫、对9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现场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

公开训诫教育深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程针对当前醉驾案件高发、行为人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对24名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训诫,详细阐明行为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各犯罪嫌疑人深刻吸取此次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真正认识到醉驾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汲取教训,敬畏法律,切勿心存侥幸,坚决不再触碰法律的“高压线”。检察官、交警为犯罪嫌疑人讲解相关案例、展示肇事车辆残骸、播放教育警示片,检察官还现场进行释法说理、犯罪成本核算,犯罪嫌疑人及在场群众看到一个个惨痛的案例、一辆辆变形报废的车辆残骸,听到犯罪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付出的自由成本、经济成本、家庭成本,纷纷表示,以前对酒驾、醉驾的重视度不够,今后一定提醒自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集中开庭效果好

公开训诫结束后,城关区人民法院对9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次宣读起诉书,概述被告人的基本案情并提出量刑建议,9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自愿认罪、悔罪。案件将另行择期宣判。轻微刑事案件快办、快审,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公检法密切配合出重拳

此次活动是城关区公检法三家密切配合、严厉惩戒危险驾驶犯罪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开训诫、集中开庭、发放危驾案件宣传手册等,使得行为人真正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预防”和“打击”双管齐下,加强了普法宣传效果,有效提升了“醉驾入刑”的实际功效,切实收到了良好的震慑和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遵纪守法的氛围,共同维护城关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