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兰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0-06-06 09:08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兰州农商银行章程》相关规定,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兰州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研究,决定以通讯(函询)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形式

本次会议以通讯(函询)表决方式召开。二、会议议题

根据《兰州农商银行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议题分为报告事项和审议事项两部分,分别如下:

(一)报告事项

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2.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草案)》;

2.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草案)》;

3.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草案)》;

4.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草案)》;

5.审议《关于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2019年度履职尽责评价结果的议案(草案)》;

6.审议《关于提名杨子江同志为股权董事的议案(草案)》;

7.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草案)》;

8.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草案)》;

9.审议《关于兰州农商银行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草案)》。

以上会议议题具体内容将以送交或电子函件的形式呈报至股东。若未能查看到议题具体内容,请致电兰州农商银行办公室或亲自前往兰州农商银行获取议题具体内容,并行使表决权。

三、表决日期

(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表决日为2020年6月28日。股东行使表决权后,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表决票提交至兰州农商银行办公室。

(二)截至2020年5月31日托管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行使表决权。但存在《兰州农商银行章程》第四十条第(四)款、第五十四条第(十三)款规定的情形时,不享有表决权。

(三)兰州农商银行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并依据股东签署的书面文件及影像资料出具《律师见证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中科银座75-3 邮编:730030

联络人:杜亚军0931-4630873 土建涛 0931-4630568 传真:0931-4647999

兰州农商银行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