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肃民办中小学招生最新政策

2020-06-01 11:07

兰州市教育局近日转发的《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

民办中小学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平台接受报名,不得私自组织报名、招生;要在核定的范围内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招生条件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通知》要求,坚持公办民办中小学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招收生源100%全部摇号。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民办中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违规跨市州招生。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民办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注册或办理学籍。

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发布,招生简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民办中小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