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措施

2019-08-13 10:20 中国甘肃网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田小东 实习生 余春华)8月12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15批次食用农产品和粮食加工品的抽样检验结果,其中食用农产品160批次,不合格6批次;粮食加工品55批次,全部合格。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兰州新区绿源农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扁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兰州新区绿源农副食品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3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城关区九州中路新佰家副食百货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城关区盐场路小吴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白银喜来聚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扁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华亭县志强蔬菜经销部销售的白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记者了解到,氯苯氧乙酸钠俗称防落素,原用于植物生长调节,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豆芽生产商为了让豆芽长得快、长得漂亮,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4-氯苯氧乙酸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新区、兰州市、白银市、平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