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2019-03-12 10:26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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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活动现场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年来,消费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最强劲的推动力,基础性作用日渐突出。与此同时,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经营者信用缺失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等还得不到充分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制约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

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旨在切实履行消协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有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四是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今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评价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经营者更加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消费潜力释放,有利于建设强大的国内市场,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同时,动员联合重点行业企业,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强化企业信用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市场氛围;以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为重点,加强消费维权理论研究。加强对住房装修、健康旅游、网络订餐、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企业信用缺失情况的监督,从严格法规标准和强化监管的角度,呼吁完善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的制度体系;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等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针对中高端和智能产品、儿童青少年消费产品等,结合《电子商务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体验式调查和比较试验,为消费者选择信用评价高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为政府强化信用监管提供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加快推广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和网上直通车平台,更好地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探索开展投诉公示制度和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加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推送企业失信信息,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学习贯彻《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是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文本,也是电子商务领域最高的行为准则,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培训研讨,加强系统内部学习。《电子商务法》是开展网监工作的总章程、总依据,组织举办全省系统人员培训研讨班,全面系统解读《电子商务法》,提升工作人员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指导网络市场的监管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提高网监工作法制化水平。

二是积极做好宣传,为《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造势。利用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新媒体信息推送、人流密集区集中宣传、进企业宣讲等形式,将学习《电子商务法》作为主要内容,向群众、电商企业进行广泛宣传,重点讲解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等内容,用以案说法的形式解读法律责任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增强电商主体守法经营意识,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三是加大对平台企业调研指导,督促其依照《电子商务法》落实平台责任。《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明确和划分,在对企业做好宣传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对照《电子商务法》逐条进行整改落实,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树立平台“第一责任人”角色。四是结合实际,积极引导网络主体C店转换成B店。针对网络C店监管困难的问题,借助《电子商务法》的学习宣传之机,合理引导C店转型升级成B店。五是加强亮标亮照工作,夯实基础数据库。结合开展的网络市场专项行动工作,加大网络经营主体亮标亮照监管,及时、准确更新网站营业执照信息和相关许可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开展网络市场监管行动

近年来,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参与部门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及时挽回了消费者损失,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网络经营主体,同时也对网络经营不法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促进了全市网络市场健康发展。2019年,兰州市将按照上级组织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的作用,加大对违法线索的搜集和分派,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指导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做好特殊时间节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加强对“双11”、“双12”、元旦等特殊时间节点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促销行为,确保促销期间网络市场正常运转。

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兰州市将以“坑老骗老”为重点的保健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集中打击整治对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及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管控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的广告行为。依法打击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规范全市保健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违法营销保健品的行为,大力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保健品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辨别能力,着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

开展消费维权行动

兰州市将围绕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消费维权行动。一是积极指导12315中心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三是指导12315等投诉咨询热线和平台整合工作(即五线合一工作)。四是强化消费者诉求大数据分析应用工作。五是在全市范围内对“2018年度消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预付卡消费合同履约难问题、通信行业强制消费问题多发问题、餐饮住宿行业服务有待提升问题、电子商务消费纠纷有所增加问题、购买汽车强制搭售等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

兰州市将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一是认真贯彻二十七部委《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深入开展“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二是在放心消费示范活动中,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推进工作。三是引导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四是指导电商企业和电视购物经营者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着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兰州市将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一是针对新形势下消费维权新情况、新特点,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政策,推进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等工作,广泛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提升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绿色消费。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诚信自律、守法经营。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消协组织的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开展新兴消费领域比较试验和调查评价,推进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

同时,强化合同和动产抵押监管。一是加大合同监管工作,开展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和合同案件查处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拍卖监管工作;三是督促各市州做好动产抵押备案工作和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运行工作。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信用监管

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兰州市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穿市场监管全过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依法行政,提升办案质量。致力推进非公企业良好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信用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部门间联合执法,加强监管结果运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迈进。全面实施企业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全面公示企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信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监管机制,加大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为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双向服务。

加强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兰州市将强化监督执法,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将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的一体化监管,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严厉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全力打击防范传销,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加大打击合同欺诈等合同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市场交易信用环境。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安全生产和重点商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市场监管,确保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

兰州市将拓宽维权渠道,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兰州市将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推行随机抽查,开展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及时公布抽检信息,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者。继续在全市部分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依法及时公布消费维权执法信息、抽检信息和消费侵权案件信息。充分发挥12315新系统新平台与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企业信息库、执法办案系统、流通领域商品抽检信息建立数据对接的优势,努力实现“互联网+消费维权”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