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保政策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兰州市社保局详解新政 取消部分手续证明 简化转移手续 建立社保黑名单

2018-12-11 11:00 兰州晨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李辉 实习生 张裕泰)2019年元旦起,新社保政策将正式实施。取消部分手续证明、简化转移手续、建立社保黑名单等变化关乎每个人!12月10日,记者就兰州市的具体实施情况采访了兰州市社保局相关部门。

1 兰州市十一项经办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被取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1月13日发布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和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的通知》精神,兰州市社保中心决定将11项经办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以取消。

2 建立社保“黑名单”制度

今年10月16日,人社部发布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县级及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应将其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意见》中提到,社保“黑名单”信息将被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相关失信主体首次被列入社保“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相关失信主体未改正失信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以上6种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已移出社保“黑名单”的失信主体,再次发生6种规定情形的,列入社保“黑名单”期限为2年。

3 社保转移手续将更简便

1.跨省转入

(1)参保单位提交参保员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就业地社保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收到原就业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收到转移基金后,合并账户,转入办结。

地点:民安大厦三楼

2.跨省转出

(1)参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号码,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原社保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开具并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信息表,转出基金,转出办结;

地点:民安大厦三楼

此外,社保转移的问题还可以咨询电话0931-8486032,或者前往民安大厦三楼兰州市社会事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52、53号台进行咨询。

4 五类人不用交社保

1.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3.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

4.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5.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5 社保将由税务部门征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简单来说,明年起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因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兰州市社保局12月及全年的缴费核定、记账工作已于12月7日截止,截止后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