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 兰州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2018-12-06 11:57 兰州晚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助力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这一便民工程的开展,经过充分的前期准备,12月10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全面启动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

本人及配偶均可办理提取

目前,该中心各服务大厅已将有财政补贴的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项目信息录入系统,符合此项情形且不负有清偿本人或他人在该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义务的缴存职工,个人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增设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即可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范围内,最多提取增设电梯个人分摊金额。

办理此项业务可以同时提取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以《特种设备(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放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因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的限制。

提取时可简化要件

在此项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定过程中,兰州公积金中心多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邀请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房管和建设部门负责人,街道办事处代表及申请人代表召开专题协调会。针对有财政补贴的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公积金中心与各区房管和建设部门积极对接、提前录入相关信息,确保群众在提取时可以简化要件,方便办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随着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多层住宅为主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18年初,省、市两级政府相继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列入为民兴办实事清单,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大力改善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条件,增强居民幸福感。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列入补贴计划并联审联批的235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已全部进入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