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持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8-09-10 10:14 兰州日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9月9日,记者获悉,兰州市在总结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和发展林下经济方面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对全市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努力走出一条适合兰州市特征、特色的“不砍树、能致富”的林业发展新路。

目前,兰州市在推进集体林权改革和发展林下经济方面效益初显。截至目前,兰州市发展林果、林药、林菌、种苗花卉种植面积4.3万亩,林禽、林畜、特种养殖38万头(只),林下经济产品采集加工企业9家,森林人家(农家乐)307户,林下经济年产值达3亿元以上。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目的就是将集体林地承包给农户经营,鼓励农民造林、护林、以林置产、生产,最终达到林兴、民富、人和、村美的良好局面。因此,要推进集体林改不断深入,有效盘活集体林地资源,培育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让资源变成资产、活树变成活钱,走出一条适合兰州特征、体现兰州特色的“不砍树、能致富”的林业发展新路,实现生态效益与经营效益“双赢”,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村产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兰州市今年出台的《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市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集体林区资源持续增长、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

根据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立足实际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晰各项职责和任务,因地制宜、因村制宜认真推进任务落实,让集体林业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活水”。一是认真把脉,抓好政策措施与乡村实际的有效对接。二是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进林业特色产业做大做优。一方面,对已经发展成形的林业产业基地、家庭林场,要在技术指导、政策解读等方面要全方位搞好服务,做大做优产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另一方面,要借助农村“三变”改革,积极引导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户参与到改革中来,盘活承包林地资源,依托“企业、基地、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加入到村集体经济、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上来。三是注重科技应用,有效推进林业新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下一步,兰州市将进一步提高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为出发点,要重点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立示范基地,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培育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能辐射带动和增加周边农民收入的林业龙头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养殖大户的林下养殖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在本市乃至全省影响力比较大的生态品牌和产业品牌,从而带动当地农村林业产业的发展,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