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机动车跨省异地可检验驾驶证省内各地能申领

2018-09-04 10:19 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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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王晓刚 文/图)通过为期两个月的不懈努力,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完成“放管服”20项改革新举措,一大波惠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新措全面落地见效。记者昨日从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等便民业务也已经全部开始实施。近日记者了解到,交警支队持续拓展车管改革深度,在按期实现机动车全国“通检”、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通考”、补换领证照网上“通办”等改革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与银行、保险、邮政部门的深度合作,建立了警银、警保、警邮车驾管便民服务站,布建了“社会办、就近办”的业务办理网络,用一系列落地有声的切实举措,赢得了上级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点赞。

针对需要群众上门办的事项,下放事权,增设网点,实现交管业务“社会办、就近办”,努力让群众少跑腿。交警支队依托社会资源,在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安检机构、回收公司先后设立9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新车注册、二手车过户等业务;在全市183家4S店开通远程核发临时号牌;在保险、银行设立15家“警保”、“警银”登记服务站,开展抵押登记、免检合格标志核发等业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车管所”,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目前,在兰州桃园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兰州欣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实行“交钥匙”服务;交警支队车管所先期在位于天水路万佳家具广场的兰州银行万佳支行“警银”登记服务站和位于和平饭店的大地保险公司本部“警保”登记服务站先期开通运营,其余站点月内投入使用。

目前,已经在榆中、皋兰、永登3县及红古区、兰州新区等地乡镇设立了7家乡镇车管业务代办点,采取“流动服务车”深入乡镇农村和交通安全员、劝导员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利用邮政网点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联合邮政部门在全市33家营业网点设立警邮交管服务站代办16项车驾管业务;积极推进“警医邮”服务模式,在耿家庄邮政营业厅为试点运行,群众可在邮政营业网点“一站式”办结机动车驾驶证到期换证业务,无需医院、车管所两头跑。

缩短车检办理时限、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在全市21家检测站全部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年检“先发标、后审核”,将审核审批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以上变为立等可取。自9月1日起,在兰使用的外地车辆,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的其余类型汽车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通检”。

跨省异地检验措施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但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对跨省异地检验的,要审核行驶证、交强险(车船税),在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跨省异地申领6年内免检车辆检验标志的,要审核行驶证、交强险(车船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自9月1日起,本省群众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外省群众只需提供在省内任一地市办理的居住证后可直接在兰州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对办理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但不包括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在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时,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内的内地居民跨地市申请的,审核居民身份证后予以受理,不再审核居住证明;对户籍地在省(区)外的内地居民申请的,审核居民身份证和本省(区)任一地市的居住证明后,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