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新版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通告

2018-08-28 15:29 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房惠玲)日前,兰州市公安局发布了新版《兰州市公安局关于城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新通告基本延续原有限行规定不变,并对此前的限行规定进行了整合、延续、完善和微调。新通告将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鼓励群众使用新型能源车辆,积极适应群众网络约车需求,该《通告》中增加了对新能源车和网约出租车不受尾号限行规定。为坚决贯彻兰州市治污政策,降低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对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正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及拖拉机限行范围由原来的北滨河路以南,扩大至北环路包括北环路以南。取消了教练车加气通行证办理,在新《通告》中增加了允许教练车每日13时至15时就近加气通行,利用交通管理科技手段进行管控,无需教练车再办理加气通行证。

新通告与之前的通告相比,对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客车的限行时间、区域、尾号限行的日期都没有变化。兰州市及外地号牌核载不足九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一律按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限行;外地号牌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次日起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按国家统一调休工作的星期六、星期日7∶30—19∶30按照尾号限行,正常双休日、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