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率攀升现金流骤降 兰州银行十年上市路临门一脚不易

2018-07-31 16:53

信息兰州网消息 2015年末至2017年末,该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1.77%、2.09%,高于同期上市城商行平均值。2017年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为-97.96亿元,同比降幅达到135.19%

《投资时报》记者 宋希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一家企业对资本市场的向往。尤其对那些已预感到“幽暗岁月”即将来临的中小银行来说。

今年4月初,于2016年6月16日获得甘肃银监局批复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兰州银行),终于在证监会官网更新了招股书。该行此次IPO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12.9亿股,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时隔两年,该行的上市之路终于迎来实质性进展。

然而,从招股书来看,兰州银行的经营情况并不乐观。在不良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同时,其盈利能力已呈下降趋势,且资本金压力凸显。

资本金承压盈利能力下降

兰州银行是甘肃省境内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原兰州市55家城市信用社及1家信用社联社基础上,由地方财政、法人和自然人发起设立。原名为“兰州城市合作银行”,于1997年5月28日批准开业,1998年8月变更为“兰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5月23日更为现名。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行注册资本为51.26亿元。

据记者了解,在2008年更名后,兰州银行便定下了三年实现IPO的计划。然而,直到2016年6月16日,才获得甘肃银监局上市批复。

从招股书可见,兰州银行迫切希望上市的原因源于资本金压力。数据显示,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该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5%、12.52%、12.5%,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分别为9.92%、9.85%、9.98%,虽然符合监管要求,但是和行业平均值相比自然偏低。

可供对比的一组数据是,截至2017年末,中国商业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3.6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75%。

盈利方面,2015年至2017年,兰州银行分别实现净利润17.49亿元、21.26亿元、23.78亿元,虽然连年上涨,但是衡量其盈利能力的关键指标,即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却持续下降,上述三年其资产利润率分别为0.97%、0.92%、0.90%,资本利润率分别为17.06%、13.93%、13.54%,两年来分别下降了0.07个百分点、3.52个百分点。

现金流方面,该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更趋明显。2015年至2017年,兰州银行这一数据分别为276.86亿元、278.36亿元、-97.96亿元,2017年同比降幅达到135.19%。

记者还注意到,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不仅连续攀升,而且高于同期上市城商行平均值。

2015年末至2017年末,兰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8%、1.77%、2.09%,而同期上市城商行平均值分别为1.19%、1.24%、1.23%。同时,该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9.43亿元、22.18亿元、29.64亿元,也呈现连续上涨的态势。

对此,兰州银行在招股书中表示,截至2017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之所以上涨,主要是受甘肃地区经济发展处于结构性调整的换挡期,增速有所放缓,部分企业经营承压,还款能力下降,以及该行个别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影响。比如2017年,兰州银行的贷款客户兰州港联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的港联第一大道项目被有关部门要求限期拆除,导致形成不良贷款,期末余额为3.78亿元,占该行2017年不良贷款增长金额的50.74%。

股权质押20笔接受监管15次

从股东方面来看,兰州银行和众多城商行一样,始终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7年末,兰州银行股东总户数为7072户,其中,法人股东183名,持股数量为49.89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97.32%;自然人股东共6889名,持股数量为1.17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2.68%。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兰州市财政局持有该行 4.9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72%,是兰州银行第一大股东。

同时,截至2017年末,兰州银行股东股权质押共计20笔,涉及股份数7.82亿股,占该行总股本的15.62%;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共计10笔,冻结股份总额为2.59亿股,占比5.06%。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兰州银行报告期内接受监管、检查共计15次,问题基本聚焦在信贷业务、公司治理、票据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

2017年12月14日,甘肃银监局向兰州银行下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检查事实与评价》,对其同业业务中存在不规范情形的业务提出了质疑,指出该行存在非标资金池业务、担保未落实情形、不统一授信情形,部分业务投后管理较粗放,要求该行对相关事实和评价进行查核。

此外,2017年9月19日至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对兰州银行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行因违规办理扫码支付等支付业务,存在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该行给予了没收全部违法所得22.12万元,处以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诉讼方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兰州银行及分支机构作为原告或第三人且单个对象累计或单笔争议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71宗,其中46宗诉讼涉及的贷款已向第三方转让,其余25宗诉讼涉及争议本金金额约9.79亿元,相关贷款未对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