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2岁以下学生禁止骑行“共享单车”

2017-12-19 15:32

近期,兰州市发生多起中小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近日兰州市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广大师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各学校班主任要在班里进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进校园活动。

网络配图

具体内容为:广大师生必须在人行道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尽量靠右行走;经过立体交叉的十字路口要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不三五成群并肩走,不在马路上滑滑板、滑旱冰、追逐、打闹、嬉戏;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在马路上玩车、猛拐、追逐、攀扶车辆;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准则;12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行“共享单车”;教育师生拒乘“黑校车”、超载车、货车、拖拉机、三轮车以及改装车、拼装车等。发现各类违规搭载学生车辆,积极主动向交警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