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及时足额发放三千余万取暖补贴

2017-10-25 09:55 兰州日报

随着全市冬季供暖时间的临近,为了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兰州市民政局及时协调市财政局启动取暖补贴发放工作。享受补贴的范围包括城乡特困对象、低保户和城镇低收入家庭。

补贴资金标准为:享受集中供热、住房面积70平方米(含)以下的城市特困供养对象,按照实际取暖费用金额补贴,住房面积超出7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助;分散取暖的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取暖费补贴标准每户每个采暖期为1860元。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个采暖期补贴36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补贴标准每人每个采暖期均为120元。城镇低收入居民每户每个采暖期补贴790元。

据了解,今年市民政局将为4489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7328名城市低保对象、78399名农村低保对象、3459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共计补贴3039.95万元取暖费。截至目前,所有的取暖补贴资金已经拨付到各区县,区县将按照规定准确核定补贴对象,加强工作协调,做到不漏、不缺、不错,确保将困难群众取暖补贴足额发放到户。(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谯喜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