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示25个备案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

2017-06-02 10:41 兰州日报

实行一房一价 房企不得超备案价格销售

6月1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已备案的25个商品房项目备案价格在其官方网站上予以了公示,严格落实商品房“一房一价”、备案登记制度。按规定,经过物价部门备案的每套商品房,开发商、代理中介商都不得超价销售。此举旨在进一步引导兰州市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公开化、透明化,稳定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过快上涨。

房屋单价精确到个位数

据悉,该部门本批公示价格备案情况的项目包括:保利领秀山、“天成苑”住宅小区、德润·东方国际、鼎达天润住宅小区、都市篮湾、尚锦城、海亮熙岸华府等25个。记者看到,只要打开每个项目,就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具体的“一房一价备案表”,详细了解该项目的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地址、已备案的楼栋号,以及每个房号的建筑面积、销售单价、房款总价等情况,供购房者查阅,十分清晰。

记者梳理本批公示的各商品房项目发现,在备案登记价格表上,严格落实了一房一价制度,充分体现出了不同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优劣下的价格差别。更值得关注的是,价格区别也精准到了个位数。如在位于红古区海石湾镇的惠民家园二期17号楼中,共有38套商品房处于待售状态。其中,最高价格为3748元/平方米,而最低价格为2998元/平方米。此外,在位于皋兰县石洞镇的建德家园二区项目中,1号楼402室的单价是3668元/平方米,而隔壁402室的单价是3664元/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仅仅相差了4元。该项目的最低价格为3254元/平方米。

    严查超过备案价格销售行为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商品房进行价格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同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备案价格公示表,商品房在交易时,交易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不得在房价之外加收未予标明的其他费用。今后,兰州市房管部门将及时对外公布已进行价格备案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方便群众选购房产。同时,积极联合物价、工商等部门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兰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如需详细价目明细请查网址http://www.lzfc.com.cn/tongzhigonggao/20170601/103136410acf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