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购房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退房退款开发商或中介必须无条件办理

2017-05-02 17:15 兰州晚报

为了坚决遏制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行为,4月14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区域性限购、差别化限贷”等一系列房产调控政策,针对政策实施近半个月来购房者遇到的各类细节问题,五一前夕,市房产局再次下发《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对调控政策做出了补充说明。

  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此前下发的调控政策中要求,4月14日以后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要执行相应政策。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节点,“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产测绘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测绘申请的时间为准。”

  网签前先交表核查

限购政策执行后,购房者在办理网签时,须增加一道“核查”程序,需提供的限购核查材料包括: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户籍证明(未婚者需出具未婚声明),其中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的生效司法文书;户籍证明包括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购房人或家庭成员为本市集体户口的,视同本市户籍居民;驻兰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人或家庭成员驻兰单位地址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不论是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者在准备资料时,可进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下载《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其现有住房情况申报核查表》、《未婚证明》等表格。

  购房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核查表

购买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必须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其现有住房情况申报核查表》,房产部门将初验合格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录入网签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交限购查询申请;信息系统初查后即完成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合同网上签约;若符合限购政策的兰州市户籍家庭,因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号为非兰州市号码而被网签系统拒签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和户籍证明到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场部申请网签系统解锁。不属于限购区域购房的,购房人按照正常规定和程序申请所购房屋的交易登记。

  严查严办开发商或中介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购房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退房退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无条件办理退房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因违反限购政策给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于不符合限购条件的购房,采用网下签约、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关闭其网上签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