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西固区全力以赴创建文明城市

2017-03-30 10:26 兰州日报 董永前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3月28日,西固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为基础,以创建文明单位和行业为抓手,聚焦问题,虚功实做,全力实施“12386”文明城市创建工程,按照当前正在开展的“治转提”专项行动,将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好今年的创建工作。

“12386”即围绕一个目标:打造人文、活力、幸福西固。立足两个提升: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实行三个全覆盖:宣传动员全覆盖、创建文明单位全覆盖、督查跟进全覆盖。建设8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文明单位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是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优秀文化,提高公民素质,树立社会形象,塑造城市精神的重要措施,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因此,西固区在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启动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凡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党政工团组织健全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区级文明单位。凡辖区内的各行政村、各乡镇政府和各社区居委会均可申报区级文明村镇和区级文明社区。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评选,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每两年复查一次;获得区级荣誉称号的村镇、街道、社区和单位每六年须重新申报命名。

凡连续两年以上保持了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单位,可申报市级各类文明单位。市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申报由区文明办根据市上下达的名额,从申报单位中择优推荐,经区文明委审核同意后报市文明委。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分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四个等级。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评选坚持“总量控制、好中选优、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考评的程序进行。

被市级、省级、国家级授予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单位,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区级预算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分别增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一个月实发工资、一个月应发工资。同时,对纳入区人社部门备案管理的公益岗位和临聘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和现行工作标准,每人奖励1500元。驻区企事业单位,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文明单位,有条件的单位可自筹资金对职工增发一个月的工资,并由区财政按照授予级别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丰富少年宫活动营造社会文化环境

西固区充分发挥学校少年宫作用,依托农村中小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依靠学校现有教师和志愿者辅导队伍相结合,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课外活动。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因地制宜,广泛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歌咏、乐器、舞蹈、绘画等艺术活动,球类、武术、棋艺、跳绳等体育活动,以及滚铁环、猜灯谜、放风筝等乡土文化特色活动,以乐促智。二是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利用现有师资、场地、设施等条件,开展科技、手工等活动,引进陶艺、编织、木偶、剪纸、民乐、戏曲等项目,以技促能。三是开展内容鲜活的经典诵读活动,精选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红色经典和传统经典,结合“我们的节日”,积极开展经典诵读活动,配合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开展生命安全、环境保护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读养德。

乡村学校少年宫可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地方文化特色等情况,配备符合地方实际、深受学生喜爱的活动器材,主要为:德育类活动器材,包括订阅少年儿童喜爱的报纸、期刊,配备优秀童谣、科普、文学图书和优秀影视剧光碟等。艺术类活动器材,包括电钢琴、竹笛、古筝、二胡、葫芦丝、口琴、电子琴、腰鼓、绘画工具、雕刻工具、书法工具、舞蹈服装等。体育类活动器材,包括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类器材,以及象棋、围棋、军棋、跳棋等益智类活动器材和铁环、沙包、空竹等特色运动器材。科技制作类活动器材,包括科普器材、陶艺制作、木工制作、电子电工工具、标本制作工具、车模、航模等。其他器材,包括电视机、DVD机、音响设备、办公电脑、乡村学校少年宫标志牌等。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辅导员教师队伍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教师辅导员队伍。主要是充分发挥学校现有教师的作用,根据他们的特长,安排到不同的活动项目担任辅导员。志愿者辅导员队伍。招募高校学生和“五老”人员、先进人物、文体骨干、民间艺人等担任志愿者辅导员,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辅导员队伍。区财政每年预算30万元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经费,用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基础设施设备维护、辅导员交通和生活补助、人员培训等日常运行,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

 拓展道德讲堂内涵助推群众立德修身

西固区通过“道德讲堂”、“母亲教育”载体,推动“德润西固”、“做文明有礼的西固人”等道德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打造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品牌项目。一是扩大参与对象,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母亲教育”,倡导“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向社区居民、农民、公务员、学生、工人全面覆盖,让群众自觉参与、自主选择、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提升。二是规范活动形式,将“道德讲堂”从形式上统一为9个流程:即问自己、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悟字理、发善心、行善事、敬道德、送吉祥。三是创新实践内容,以注重亲和力、互动性、生活化目标,以社会公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使“道德讲堂”内容具体化、形象化,不断增强“道德讲堂”、“母亲教育”的生命力和渗透力,让讲堂美起来、动起来、活起来,助推群众立德修身。四是加强组织管理,组织群众反复参与、定期开展活动,坚持做到讲堂常用、主题常新、效果管用。组建基层宣讲团,使“道德讲堂”、“道德模范巡讲”与“母亲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支持志愿服务组织选树打造精品项目

西固区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引导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在项目开发、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成本低、效率高,志愿服务组织灵活度高、创新性强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的志愿服务,通过政策引导、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等方式,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性志愿服务组织。一是提升志愿服务组织能力,指导已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据章程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志愿者日常管理培训制度,引导志愿服务组织通过规范招募、科学管理、创新服务,培养、吸引和留住优秀志愿者;强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能力素质。二是深化志愿服务组织服务,设立志愿者服务项目资金,充分运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强化志愿服务供需对接。三是推广“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发挥志愿者热情高、来源广、肯奉献的人力资源优势,形成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服务的格局,促进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四是全面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科学开展志愿者星级认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奖励制度,不断提高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党员志愿服务、青年志愿服务、老年志愿服务、学生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等,打造志愿服务项目精品,形成品牌效应。五是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相应的小时数,可申请志愿者星级认定。凡是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申请认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志愿者。星级志愿者由个人根据服务时间提出申请,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服务所在地社区备案;星级志愿者认定后,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及时在其注册信息上进行相应标注。六是对参加扶贫济困、帮残助老、扶幼助弱、抢险救灾、社区服务、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五星级志愿者,授予“区级优秀志愿者”称号;对扎实有效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的志愿者组织,授予“区级优秀志愿者组织”称号;对从实际出发,组织带领本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的组织者,授予“区级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支持志愿服务事业,为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部门和社区,授予“志愿服务先进单位、社区”称号。被评为区级优秀志愿者、区级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荣誉称号的个人和单位组织,优先向省市及国家推荐,参评高一级先进评选。

同时,区财政每年设立30万元志愿服务项目资金,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资金额度。以资金的撬动作用,通过公益项目(志愿者服务项目)的运作和具体实施,培育本土化的志愿者服务团队和公益组织。区文明办每年在了解掌握居民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公益项目(志愿者服务项目),向各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社会服务组织、草根组织公开购买服务,使志愿者服务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

  礼遇模范好人榜样引领示范效应

西固区建立“好人”推送机制,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推荐身边的道德典型,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活动。同时建立奖励机制,设立“道德模范、好人”奖励资金,解决道德模范、好人代表参加各项公益活动的实际困难。另外,礼遇好人和道德模范,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生活帮扶为辅,健全关爱帮扶机制,完善道德模范优惠待遇实施办法,通过表彰奖励、媒体宣传、立榜示范,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使“好人有好报”落到实处,放大好人的品牌效应和示范效应,筑牢涵养好人精神的基础。

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区级以上(包括区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重大典型,予以奖励。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的奖励10000元;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奖励8000元;被评为甘肃省道德模范的奖励6000元;获得甘肃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奖励5000元;被评为兰州市道德模范的奖励4000元;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奖励5000元;入选甘肃省好人榜的奖励4000元;入选兰州市好人榜的奖励2000元;入选西固好人榜的奖励1000元;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典型参照同级道德模范奖励标准执行,对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典型可提高奖励标准。推荐单位每成功推荐1名道德模范、西固好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考评排名中加分。

 开启绩效问责为创建工作注入动力

西固区启动考核问效机制,凡在在迎接中央、省、市全国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未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影响得分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有关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不正确、不及时、不有效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单位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创建工作内容、任务不清楚,含含糊糊,应付了事,落实不认真、不精细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周末大扫除”活动安排参加活动,不认真开展活动,被市区通报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月排名、季度排名、半年排名、年度排名靠后的,均为问责对象。问责方式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