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邮寄销售蟒蛇 谁知触犯法律

2017-03-28 14:05 兰州晚报 许沛洁

近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小王通过微信购买了一条缅甸蟒,并通过微信再次出售给李某,在快递过程中,被快递公司发现并报警。最终,小王和李某因触碰法律被判刑。

2016年5月,小王以1400元的价格从微信好友处购买了一条蟒蛇。3个月后,小王又以1300元的价格,通过快递公司将该蟒蛇邮寄出售给微信好友李某。2016年8月23日,蟒蛇被邮寄到兰州后,被快递公司发现并报案。经审讯,警方发现,2016年7月14日、8月21日,小王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从两名微信好友处分别以600元、950元的价格购得两条蟒蛇自己饲养。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上查获的蟒蛇均为缅甸蟒,属于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3.3万元。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王和李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