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四级救助服务网络

2017-02-17 14:46 法制网

2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日前,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四级救助服务网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兰州市将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救助管理网络体系,妥善救助特殊流浪乞讨群体,全面提升全市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意见》提出,将建立以兰州市救助管理站为龙头,各县(区)民政局指导分流点为基础,乡镇(街道)临时救助点为补充,村(社区)救助咨询引导点为依托的四级联动管理工作体系,基本实现咨询引导在村(社区)、过路救助到乡镇(街道)、过夜救助进站点、危重或精神病人进医院、救助安置进福利院、敬老院或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的工作目标,保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现无缝隙全覆盖。至2017年6月底,近郊四区率先实现上述目标,至2017年底,全市各县区全面实现上述目标。

兰州市各县区政府要落实经费,积极改善本县区救助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居民人口密集程度科学合理设置救助管理服务咨询点,配置基本设施,配备社区救助劝导员,引导市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拨打救助管理站值班电话0931-8638687或110。

兰州市还将大力推进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流动人口多、救助任务重的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要加快建设救助管理机构;其它县(区)要划定救助场所,确定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王钊 刘琼 邹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