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办理结果进行公示的函

2016-12-22 16:19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新区党群部: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要求,按照信访交办件办理流程,所有信访问题交办件的办理情况需要公示,请按程序办理为盼!

附件:

1.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二批受理编号为15的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2.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六批受理编号为171的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3.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批受理编号为372的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4.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三批受理编号为609的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5.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五批受理编号为729的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兰州新区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代)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

联络组交办第2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现将12月3日交办的第2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2批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中央环保督查组受理编号37号所反映的问题为: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园村4社一垃圾坑堆积大量垃圾,污染周围环境,且因雨水流入垃圾坑导致周围房屋塌陷。

接到转办清单后,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立即责成党政办、纪工委、规划局、建设局、农林水务局、环保局、执法局、秦川镇、城投公司组成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于12月3日16时到达现场,经了解所反映问题地点位于兰州新区秦川镇新园村4社村民曾克俭房屋东侧,所反映垃圾坑实际为一个砂坑。

经了解,该房屋修建前东侧部分的原地貌为一个砂坑,2011年曾克俭自行将部分砂坑回填后建房,建成后房屋东侧基础裸露、直临砂坑。周围部分村民将日常生活垃圾就近倒入了该砂坑,致使砂坑内存留有一定量的生活垃圾。

兰州新区属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干旱少雨,年平均降雨量约为220mm,兰州市气象部门数据显示,2016年7月至8月期间,兰州新区多次出现强降水天气,仅8月23日至24日降雨量就达44.1mm,最大降雨量为10.1mm/h,雨水汇集于房屋周围并流入砂坑,砂坑与房屋东侧基础结合部分的黄土遇水浸泡下陷,导致裸露地基部分受损。

二、 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事进行安排部署,责成新区建设局负责开展进一步调查并连夜进行整改,主要做法如下:

1.与村民沟通,及时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

2. 12月3日晚对坑内垃圾完成清运。

3. 12月4日对砂坑进行回填、夯实,回填后地面高度与周围地面高度一致,回填工作已于当日完成,房屋基础不再临空,全部置于地表之下。

4.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排查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做好新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坑内垃圾已清运完成,砂坑进行了回填,房屋地基得到保护。

兰州新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4日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

联络组交办第六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现将12月7日交办的第六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六批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中央环保督查组受理编号171号所反映的问题为:兰州新区西岔镇团庄村一养猪场,间歇排放污水流至周边村民家门口,气味难闻,举报人称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

接到转办清单后,兰州新区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调处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初步了解,制定了初步处理方案,并将情况汇报给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立即责成新区党政办组织、农林水务局牵头,纪工委、卫生局、环保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执法局、西岔镇等部门配合,迅速开展调查处理。

调查组于12月7日9时到达西岔镇团庄村进行核实:所反映养猪场为兰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猪产业标准化西岔示范场,位于西岔镇团庄村一社,采取封闭式养殖方式。2005年10月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养殖场颁发了营业执照,养殖规模为5000头。

投诉村民房屋距养殖场距离大约为1.5km,应村民陈江世的请求,该养殖场与陈江世签订了放粪水协议,并于11月20日将粪水浇入陈江世农田(距陈存世房屋约50米,面积约3亩)内用于施肥,当时因肥料未充分发酵,尚有臭味,影响了陈存世等周围村民。目前臭味基本散去,对周围已无明显影响。

此次村民所反映问题仍为2016年11月20日农田施肥所致,该投诉问题前期已进行处理。11月22日新区环保局根据兰州市民情通服务热线提供线索,进行了现场调查,要求企业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对场内粪水做到无害化处置,不得随意向外提供养殖场粪水。新区环保局已将处理情况于11月23日向村民进行了反馈,处理后企业再未向村民提供粪水用于施肥。12月7日,调查组现场与村民进行沟通,召集村社干部现场调解,矛盾得以化解。

二、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1、迅速赶赴现场对情况进行核查。

2、与村民沟通,召集村社干部现场调解,矛盾得以化解。

3、要求企业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养殖场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场内粪水做到无害化处置。

4、新区农林水务局排查此类问题,着手划定禁养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新区环保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做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该投诉问题已于11月22日办结,目前,农田内臭味已基本散去,对周围环境已无影响,经现场调解,陈存世等村民与陈江世已相互谅解。

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

联络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十批)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受理编号372(*):“兰州新区中川镇、秦川镇100多台锅炉烧烟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一)基本情况

12月11日凌晨1点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交办清单后,兰州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建忠于11日9:00-14:00深入秦川镇、中川镇进行现场督办,责成新区党政办、组织部、监察审计局、经发局、建设局、公安局、环保局、执法局、新区质监分局、新区安监分局、中川镇、秦川镇等单位抽调274余人,成立3个工作组,15个小分队对新区管辖的中川镇、秦川镇、西岔镇燃煤锅炉、煤炭市场及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核查。

兰州新区成立以来,新建项目供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双良热力公司提供的集中供热,供热面积达240万平方米;第二种是燃气方式,新建锅炉全部采用天然气。原有三个镇因供热管网和供气管网敷设还未延伸至三镇及农村地区,群众取暖及日常生活仍采用燃煤方式。

投诉问题反映的中川、秦川两镇农村问题,经调查核实,中川镇、秦川镇现有锅炉19台(其中:2吨锅炉15台;4吨锅炉2台;6吨锅炉2台);两镇另有群众家用小型茶浴炉及取暖小土炉183台。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的锅炉数与实际差异较大,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1.按照《兰州新区2016-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及《兰州新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目前,新区范围内已实行了煤炭运输车辆卡口管控,3个销售网点均落实了购销数量、渠道、煤质检测等登记制度,所销售煤炭全部为无烟煤(截至12月11日,三个网点共销售7600吨无烟煤),且符合有关要求。

核查过程中,为确保无烟煤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要求3个网点再调拨一批无烟煤,5日内全部供应到位。

2.核查过程中对部分燃煤锅炉进行了抽测,烟气林格曼黑度小于1级。要求待供暖期结束后,供热管网覆盖到的必须纳入集中供热;覆盖延伸不到的,且具备“煤改气”条件的,一律改造为燃气锅炉;不具备淘汰改造升级条件的一律使用无烟煤。

3.通过新区开发建设及城镇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按计划明年将再有2万多户失地农民搬入方家坡、宗家梁、牛路槽、小横路及保障房二期等安置房,加上现已安置的农户,明年累计将有62.5%的农户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彻底改变原有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的排放。

(三)查处结论

举报反映的问题受于农村能源消费结构改造过渡时期存在的共性问题,只能通过发展和城镇化建设逐步解决。目前,兰州新区只能通过加强煤炭市场供应管控,加强小锅炉运行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降低面源污染排放。

根据新区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监测结果显示,采暖期以来,新区未出现因人为原因引起的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气。

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2日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十三批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现将12月14日交办的第十三批信访投诉问题“兰州新区中川镇赖家坡村有私人企业在村民耕地内挖沙挖土破坏生态环境”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十三批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中央环保督查组受理编号609号所反映的问题为:兰州新区中川镇赖家坡村有私人企业在村民耕地内挖沙挖土破坏生态环境。

接到转办清单后,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立即责成党政办组织、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牵头,纪工委、农林水务局、公安局、环保局、中川镇、安监分局组成工作组,于12月14日1时30分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反映的问题属实。该村境内现有两家违法砂场,违法占地堆选建筑用砂和破坏耕地采砂。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家砂场:当事人为兰州新区天泰建材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620100200131948(1—1);法人代表:刘旭年,现年44岁,男,汉族,身份证号:620121197211284619,住址:永登县中川镇何家梁村一社),具体位置在中川镇赖家坡村境内经一路西侧。对该砂场破坏耕地行为,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和综合执法局已于2016年9月下旬发现后进行了制止,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对该砂场选砂设备进行拆除。12月14日,新区国土资源局和综合执法局现场督促当事人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平整。

第二家砂场:根据转办线索,2016年12月14日核查到当事人为兰州新区成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620100200157778(1-1);法人代表:张成祥,现年44岁,男,汉族,身份证号:620121197204044617,住址:中川镇赖家坡村一社475号),具体位置在中川镇赖家坡村一社境内十七支渠西侧。对该砂场破坏耕地行为,新区国土资源局和综合执法局立即进行了制止,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对砂场建筑物进行拆除,并现场督促当事人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平整。

二、 办理交办信访投诉问题的主要做法

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责成新区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牵头,公安局、中川镇紧密配合抓紧调查处理,限期整改查处到位。主要做法如下:

1、在接到该信访问题后,组织多部门联合调查,连夜赴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开展调查。

2、在调查的同时,责令上述违法当事人清除堆放物,拆除洗砂设备,连夜平整被破坏的耕地。

3、新区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牵头,其他部门联动配合,第一时间进行制止、调查。

4、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排查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新区范围内在耕地上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此类行为。

三、目前整体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破坏的耕地督促当事人连夜进行平整,并于15日上午完成了沙坑回填和耕地平整。

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

联络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第十五批)

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受理编号729(*):“兰州新区纬一路3号兰州分离科学研究所生物化学产业园内甘肃中科药源生物工程公司,生产几年来通过厂房后破水池大量排放镍超标生产废水,渗入地下;生产废气直排。举报人称该公司对外宣称生产废气已处理回收,但未实际做处理。”

(一)基本情况

12月16日凌晨1点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交办清单后,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立即责成党政办组织、环保局牵头,公安局、南部产业园区、中川镇组成工作组,于12月16日1时30分到达现场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所投诉的项目为甘肃中科药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KT系列催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通过查阅公司用水、用电票据,并对负责人问询,确定该项目已于2015年7月份停产。

通过对厂区所有涉水地上地下管网排查及除尘收尘系统检查,未发现投诉中所称“通过厂房后破水池大量排放镍超标生产废水,渗入地下”和“生产废气直排” 的情况。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取证,本次举报情况不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

1、经现场调查取证,该企业已于2015年7月停产,前期各项环保设施均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建设落实。

2、投诉反映 “厂房后破水池”实际为真空泵循环水箱,与生产原料不接触。水箱北侧设有容积约为16m3的地下事故应急池,用于收集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或反应不合格的滤液和反应液的混合液。事故池中混合液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泵回车间通过滤液处理工序进行处理,处理后产生滤渣(氢氧化镍)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投诉反映“生产废气直排”问题,现场检查核实情况为:(1)项目生产反应、老化产生的氨气,经反应釜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进入稀硫酸溶液吸收装置;(2)烘干分解过程中产生废气,经尿素溶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3)对结块目标产物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收集物成分为目标产物KT系列催化剂,收集后作为产品包装、外售。

4、现场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前要向新区环保部门申请,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并经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新区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严禁违法排放污染物。

(三)问责情况

鉴于实际调查情况,企业不存在需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排污行为。

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