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合同到期经济补偿怎么算)
合同到期,公司说“不再续签”,员工能不能拿一笔补偿?很多人以为合同到期就走人,其实并不总是如此。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般规则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因用人单位不续签而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公司愿意按原条件甚至更好条件留人而员工自己不走,则没有这笔补偿;公司单方面不留人,通常就要支付。
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一般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几种特殊情形要留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能简单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患职业病或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等法定情形的,合同期满也不能随意终止。
操作上,劳动者要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考勤和终止通知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在法定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金额与时效以现行法律和当地口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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